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区住宅区(楼)物业管理全覆盖的通知》(洛政[2007]80号)的要求,各区政府积极行动,全市居民积极配合。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各区政府已向市政府申请验收,现予以通告。全市所有小区(单栋楼、院)居民围绕以下标准进行监督:
1.卫生是否有人打扫,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2.是否有门卫值班或组织专业队伍巡逻。
3.路灯、楼梯灯是否更换及时。
监督电话:62786893
开通时间:12月17日~2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洛阳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
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