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丁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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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毛先生问:我小区拟成立业主委员会,请问业主委员会是否会侵占业主的权利,他们各自有哪些权限?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邵志强、许现伟答:业主委员会与业主权限并无矛盾。业主委员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等。
以下事项则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还有,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需要同意的业主人数至少占业主总人数的2/3以上,并且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2/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