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报道,记者回访栾川县潭头村发现先前“明显改观的村容路貌”已“风光不再”,硬化的水泥路面被土覆盖,大量生活垃圾蔓延到村道上……
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大批群众满意、质量较高的“益农”项目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物质精神生活,受到农民朋友的欢迎。但是,建了之后,管护得跟上,防止出现重建轻管现象。
就我市农村发展实际来看,农村公益事业的管护在很大程度上仍需要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因此,比较稳妥的办法就是,因地制宜,由政府牵头,按“民事、民管、民受益”原则,量力而行,实行“政府引导、村集体帮扶、党员群众无偿服务同有偿参与结合”的管护运作模式。
农村公益事业必须妥善地管护起来。建了不养护,等于白忙。新农村建设,如果因后续管护不善而使“益农”项目荒废,不仅是巨大的浪费,更是对广大农民群众感情和积极性的挫伤。
(李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