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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创建精神 争创更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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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第26届牡丹花会动员大会隆重举行,会议提出——
弘扬创建精神 争创更大业绩
  本报讯 (记者 胡越)昨日上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动员大会在洛阳歌剧院隆重举行。会议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办好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进行动员部署。会议提出,要以创卫成功为新的起点,珍惜创卫荣誉,弘扬创建精神,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宏伟目标,全力办好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争创更大业绩。

  会议由市委常务副书记李兴太主持。

  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出席会议。

  市领导连维良、郭洪昌、常振义、周宗良、王全乐、高凌芝、吴中阳、刘应安、万功民、陈海勤、尚朝阳、胡广坤、宋中贵、郭栋、李柳生、伏秀霞、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王立林、宋殿宇、杨萍、丁福浩、杜勇杰、张素环、师清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委书记任海航,市长助理张政、李雪峰,市总工会主席张献会,副市级领导李良龙,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白志刚以及驻洛部队首长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凌芝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市创建办、市卫生局等11个单位记二等功,对市爱卫办、市公安局等9个单位记三等功,对市财政局、中信重机公司等106个单位给予嘉奖,对市委宣传部、吉利区大庆路办事处等162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王须才、朱其昌等10名同志记二等功,对朱玉清、史运升等16名同志记三等功,对崔跃民、袁海潮等170名同志给予嘉奖,对崔毅、孟世平等289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

  2008年,中央文明委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第二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我市在2005年的第一次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按照省委和省文明委提出的洛阳、郑州要直接参加第二次全国文明城市创评工作的要求,2008年,我市将在全市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全乐在会上宣读了《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化创建工作,对照检查我市各项指标实际情况,在巩固、提高、发展上下工夫,力争在2008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确保蝉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称号。

  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会期为200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副市长王立林通报了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工作方案,对办好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在讲话中全面回顾了我市创卫工作历程。他说,在去年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创卫考评中,我市一次性通过暗访、技术评估、考核和社会公示,成为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出台后,第一个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城市。郭洪昌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洛阳军分区,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为我市创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

  就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郭洪昌提出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突出抓好薄弱环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制订方案,强化措施,全力攻克未达标项目;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努力提高市民素质,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好基层创建活动,坚持点面结合,以点促面,树立一批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一批富有创新特色的工作亮点;形成创建合力,加强领导,广泛动员,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郭洪昌还就全力办好第26届洛阳牡丹花会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突出重点。既要把花会期间的活动安排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又要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办好花会开幕式、庆典晚会以及花会投资贸易洽谈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签约、旅游交易会洛阳分会场等重要经贸活动,全力做好花会招商引资工作,使招商引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二要明确责任。各部门、各承办单位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量化、细化,分解到人,确保各项活动不出差错。三要营造氛围。认真搞好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确保花会工程如期竣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舆论宣传。

  市委书记连维良在讲话中强调了3个方面意见。 (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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