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不合格账户规范的相关要求,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账户规范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分别于2007年4月6日、7月26日、8月10日、9月28日、2008年1月9日、1月31日、2月5日、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刊登了有关公告,提醒相关投资者尽快至我公司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但至今仍有部分投资者未能及时前来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资料不规范、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等。
二、对未完成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我公司已按监管部门规定,自2007年7月25日起,分批次采取了限制转托管和撤销指定、限制存取款、限制买入、限制非现场交易等措施;自2008年2月25日起,我公司开始陆续注销未完成规范手续且无证券资产的不合格证券账户。
三、未完成规范手续的不合格账户持有人请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等,亲至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以取消有关限制措施。
四、不合格账户的规范清理是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因不合格账户持有人未按规范要求及时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中国证监会及中登公司下发的与本公告内容相关的通知规定,请投资者登录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六、我公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如您对上述公告事宜存有疑问,敬请至开户营业网点垂询。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