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7月2日电 (记者 毛海峰)刘怀军、刘爱兰是陕西省农村的一对夫妇,他们曾编造33亿美元投资神话骗取群众信任后,拿着伪造的政府文件,以路桥建设开发项目为诱饵,骗取他人巨款24.14万元。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他们判了刑,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此案,维持了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刘怀军、刘爱兰夫妇于2003年11月虚假出资注册了“陕西咸虹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刘怀军、刘爱兰夫妇伪造陕西省交通厅文件,虚构陕西咸虹置业有限公司经营建设陕西省内的几条主要高速公路的事实,欺骗群众进行投资。他们先后与4人签订了银川至武汉高速公路在陕西省内咸阳至永寿至陕甘界高速公路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标协议书”、“合同书”,并收取了工程保证金。
此外,为骗取他人信任,刘爱兰还谎称她在法国的叔父将投资33亿美元用于陕西省的交通建设。而事实上,刘爱兰只是陕西省华县莲花寺镇南马村的一名普通农妇。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刘怀军、刘爱兰夫妇欺骗他人投资建设,骗取工程定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合同诈骗罪,遂据此判处刘爱兰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刘怀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