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6月30日,按照省政府豫政2005[54]号文件要求,我市有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任务的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汝阳县、洛龙区、吉利区、老城区、西工区、高新区、栾川县、嵩县、洛宁县已全部拆除辖区的粘土砖瓦窑厂,全市共拆除粘土砖瓦窑厂653座。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全省粘土砖瓦窑厂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公(2008)27号]精神,经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拟推荐以下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偃师市人民政府、伊川县人民政府、孟津县人民政府、新安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
赵力争、党新朋、李红法、王留桥、吴永举、冯海森、赵胜利
现予公示,公示电话:63304801 63304002。
洛阳市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