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李向前)模仿电视新闻报道中歹徒的作案手法,刑满释放后的宋某再犯罪:两个月内疯狂作案10起,砸坏11辆汽车车窗。近日,吉利区人民法院因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2万元。
据介绍,2006年曾犯盗窃、脱逃罪的宋某刑满释放,但其不思悔改。今年4月17日至6月11日,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他连续作案10起,砸坏11辆汽车车窗,盗窃财物价值26602元。
法院审理时发现,只要附近没人注意,宋某就会拿出随身携带的铁锤砸碎车窗玻璃,探手盗取车内物品,大到手提电脑、数码相机,小到手机、剃须刀、衣物等无所不取。令人不可理解的是,当法官询问宋某作案动机和手段时,他坦言,自己是模仿电视上播出的歹徒砸车窗盗窃的作案手法,所得赃款主要用于吸食毒品和其他挥霍。
法院认为,宋某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犯罪,已构成累犯,遂从重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