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搬得出,稳得住,有项目,能致富
思路一经确定,便很快转变为行动。
我市的搬迁扶贫工作分三个阶段。2001年试点,2002年至2005年分步骤进行,2006年开始大规模实施。
搬迁扶贫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市委、市政府连续3年将搬迁扶贫工作纳入为农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建立了“市里总抓、县负总责、部门配合、乡抓落实、工作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目标,科学制定规划。我市要求,搬迁扶贫规划坚持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革命老区建设,“大扶贫”,防灾、减灾和避灾,农村低保、灾后重建和农村土坯房改造七项内容统筹规划,让搬迁扶贫工作更有针对性,使贫困户安居乐业。
把与搬迁扶贫相关的各种政策、资金、资源捆绑使用。2006年至2007年,全市共整合各部门资金3800万元用于搬迁扶贫。
在我市积极努力的基础上,2006年,国务院扶贫办每年列支1500万元,省扶贫办每年配套2000万元,支持我市实施搬迁扶贫,使我市的搬迁扶贫工作进入大规模实施阶段。2006年和2007年,我市共投入各类搬迁资金3.38亿元,搬迁居住在深山区的独居、散居户6003户2.4万人。截至2007年底,全市已建搬迁安置点194个,搬迁贫困户9744户3.8万人。
搬得出、稳得住,还要有项目、能致富。各县(市)政府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帮助搬迁户上项目,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实行有田安置。原居住地房产及经济林、责任田、自留山经营权保留,继续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通过土地置换和荒废土地复垦,努力使搬迁群众在居住地每人至少有0.5亩耕地。
实行有业安置。通过放开户籍管理,让有条件的农户尽可能搬到小城镇,随迁随批,支持和鼓励他们在小城镇从事经营或办企业,并按有关政策实行优先信贷和税费减免。
结合“雨露计划”实施,对搬迁户中的青、壮年劳动力进行技术和技能培训,帮助每户至少输出一个劳动力,增加现金收入。
积极协调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支持搬迁户上项目。两年来,全市共向搬迁群众投放小额贷款2000多万元,扶持他们经商、办企业,发展中药材、食用菌、牛羊养殖等致富项目。
结合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发展养猪、养鸡、养兔等家庭养殖业及无公害瓜果蔬菜的生产。
利用当地山多、树多、经济树种多的优势,大力发展中药材、食用菌、板栗等高效农业和经济林,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跟踪服务和引导扶持等措施,既给搬迁户找到了发展出路,又为当地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从根本上增强了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
2008年,我市又规划投入6400万元,安排搬迁扶贫安置点55个,搬迁2500户1万余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从一穷二白到万紫千红
在搬迁户的新房门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对联:“搬迁扶贫送走一穷二白,劳动致富带来万紫千红”、“家昌永怀党恩深,民富齐赞搬迁好”。这是村民们发自内心的感激。
搬迁扶贫彻底改变了居住在深山区贫困农民的生存条件,拓展了他们的发展空间,加快了脱贫步伐。
——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对深石山区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对象实施搬迁后,新的安置点建起了整齐规范、宽敞明亮的住房,统一解决了水、电、路、沼气等生活设施,建起了卫生室、学校和文化广播站,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彻底解决了以往行路、吃水、上学、就医困难的问题。
——思想观念有了很大转变。贫困群众走出大山后,眼界开阔了,观念发生了根本转变。靠自己双手利用政府的好政策尽快富起来,成为他们强烈的愿望。2006年和2007年全市已安置的6000余户搬迁户,85%以上都实现了一户至少有一人外出或就近务工,实现了一人务工、全家脱贫的目标。
——劳动力得到了解放。搬迁前,居住在深石山区的贫困群众由于吃水困难,孩子上学路远,青壮年不得不留在家中挑水、送孩子上学。搬迁后,群众居住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搬迁新村,家中劳力可以放心通过发展产业、在当地就业或外出务工等方式增加收入。有35%以上的搬迁农户不仅脱了贫,还成了富裕户,真正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有项目、能致富”。
——生态资源得到了保护。生活在深石山区的贫困群众,由于生存环境恶劣,生产方式落后,不得不毁林开荒、砍树卖钱和烧火做饭。实施搬迁扶贫后,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退耕还林得以实现,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得到遏制。
据统计,居住在深山区的农户每年每户最少要用去10多立方米木材作燃料。搬迁后,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木材9.8万余立方米。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新亮点。建成的搬迁安置房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成为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也成为豫西山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嵩县、洛宁、栾川、新安、孟津等县有40个安置点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