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见习记者 刘永娟)从即日起到年底,我市公安机关将全面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以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昨日,我市召开相关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会议透露,省公安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发生民警执法过错等问题追究领导责任的五条规定:因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在执法过程中造成非正常死亡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下达罚款指标,私分、挪用执法办案暂扣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因管理不规范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使用非执法主体执法办案或私招滥雇协勤人员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郭丛斌强调,要通过整顿活动,认真解决当前公安机关执法环节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警纪,规范执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