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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大纲(要点)
加强水利建设 服务经济社会
洛阳市节水办:致力节水二十七载
2009年谋划实施的重点水利项目
节水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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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市节水办:致力节水二十七载
  洛阳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成立于1981年9月9日,是隶属于洛阳市水利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计划节约用水和地下水资源管理。

  从1982年起,市节水办就对全市(含县、区)实施了节水管理,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从开展节水管理至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40%提高到72%,在工业产值逐年增长、人口快速增长、经济持续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城市用水总量基本保持稳定。经过不断的努力,全市计划用水单位已发展到800余家,计划管理率达92%以上,年总取水量连年稳定在1.4亿立方米至1.6亿立方米,仍未达到80年代中期用水水平,基本实现了国家早期对“城市用水需求的一半,靠节约用水解决”的目标要求。万元产值取水量是由507.4立方米,下降到10.37立方米,仅为原来的2.04%;生活用水取消包费制由4万户增加到45万户,净增41万户。经努力,我市规划区地下水原来超采形成的两漏斗区已经消失,实现了水资源的有效合理的配置,达到了采补平衡的目标。有效地控制了全市的取水局面,保障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的需求。

  1982年至2006年,我市节水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市累计节水4.19亿立方米,相当于建设一座日供水量10万立方米的水厂11年的供水量,按当前市平均水价计算,减少费用支出9.47亿元,减少排污费3.39亿元及城市管网设施补偿费用3.1亿元,减少水资源费9637万元,节约污水厂建设资金8137万元,总计节约各项资金达17.74亿元。

  今年年初,市节水办配合市里申报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此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统一指导、协调、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深化水务体制改革,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我市已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市),同时,《洛阳市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通过评审,《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市人大已通过并上报省人大通过后即可实施。

  洛阳市是全国开展节约用水工作较早的城市,洛阳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是首批国家命名的节约用水先进单位之一,洛阳市也先后16次被命名为河南省节水先进城市,各项节水指标均列全省先进行列。自2001年起,市节水办严格按照省、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的要求,高起点定位,积累式推进,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并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

  沐浴着二十一世纪的曙光,市节水办走过了辉煌的二十七年。展望未来,信心百倍,他们正以昂扬的姿态、饱满的热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把节水事业向更高层次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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