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王世光 通讯员
王天成)这些天,田湖镇洒落村村民张成安忙着给新育的杨树苗浇水施肥。他对自己承包的这150亩荒滩林地的发展前景信心十足,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他吃了“定心丸”。
有“九山半岭半分川”之称的嵩县,是山区林业大县,境内林业资源丰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21万亩,占总面积450万亩的71.3%。然而在林改前,产权不明晰、责权利不统一,“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穷林农”的状况让嵩县农民的钱袋子一直鼓不起来。
嵩县农民的希望在山,优势在林,出路在改革。今年,嵩县借林业生态县建设的东风,在全县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落实权责、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县长王琰君为组长、相关部门领导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实行了四大班子领导和县有关部门包乡制,形成了“县统筹指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良好工作机制。
为摸清家底,科学制订林改方案,县里分层次召开了县、乡(镇)、村林改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县乡(镇)领导、有关部门、村干部、村组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抽调专人深入农户,对全县集体林地和群众林改意愿进行了调查摸底,确定了主体林改工作分两步进行的工作思路:第一步对现有集体经营的林地进行勘界确权发证,第二步做好责任山完善确权发证、已流转林地合同完善发证、沟河路渠林木确权发证和自留山补(换)发证工作,对集体山林依法明晰产权关系,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换(核)发林权证。对深山区大面积公益林地,县里提倡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为重要形式落实产权。
群众是林改的参与主体、受益主体,也是决策主体、监督主体。为让林农吃透政策,消除疑虑,主动参与林改,嵩县采取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开辟林改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集体林改的意义、权益、法律依据、操作程序和方法步骤;举办全县林改培训会,重点围绕确权颁证程序、流转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翻印下发了林改操作流程、林改资料汇编、林改工作手册等5万余册,为农民提供林业政策咨询、林业信息发布、森林资产评估、林权登记办证、林地林木产权交易服务。各乡(镇)也及时举办了林改培训班,确保每村都有7名以上专职林改工作人员。今年,全县已举办县、乡(镇)、村培训班300余期,培训林改人员8500人次。
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乡何村乡共有集体林地4.4万亩,已完成林改29宗,全部核发了林权证,占试点改革任务的100%,其中以自留山形式承包到户1.9万亩,以拍卖承包等形式流转给个体0.54万亩,尚余1.96万亩林地仍由村组集体经营,其中被划为天然林及公益林1.7351万亩、集体商品林地0.1649万亩。集体林权改革使该乡山区农民提前端起了“绿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