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编队将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护航舰艇编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武汉”号、“海口”号导弹驱逐舰和“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组成。
中国海军护航舰艇编队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中国航经亚丁湾、索马里海域船舶、人员安全,保护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运送人道主义物资船舶的安全。
中央军委法制局有关负责人2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军舰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的行动,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作出的决定,也完全符合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1982年通过、1994年开始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0条到107条专门规定了关于制止海盗的内容,明确规定缔约国有义务在打击海盗中进行合作。我国于1996年正式批准这一公约。
这位负责人说,公约规定,在领海以外的海域里,任何国家的军舰或得到政府授权的政府公务船舶都有权打击海盗,而发生在一国领海以内的海盗行为一般被定义为海上武装抢劫行为或海上犯罪活动,该国享有充分的权力对其进行管理制裁。
由于索马里自1991年以来长期处于战乱状态,过渡政府没有能力遏制其领海内的劫船行为,近半年来,联合国安理会先后通过了1816、1838、1846和1851号决议,呼吁和授权世界各国到亚丁湾海域打击海盗,并授权各国经索马里政府同意可以进入索马里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