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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孤老、孤残要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供养标准;对孤儿,要科学制定全国统一的最低养育标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25日在广州召开的2009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我国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努力提高优抚群体生活水平,继续提高优待抚恤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综合新华社广州12月25日电)
低保群众是社会救助主要对象
目前,我国城市低保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面占城镇人口的5.4%左右,而农村低保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做到应保尽保,保障面占农村人口的4.4%。明年农村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而城乡低保和受灾群众是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
目前,城市低保人数是2200多万;农村低保人数是3900多万,其中绝对贫困人数有1400多万。今冬明春还有6100多万受灾群众。要加大救助力度,努力保障和改善他们的生活。
——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明年,中央为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将增加中央低保补助资金,各地财政也会相应增加资金投入。
——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可先进行临时救助。
——切实落实分类施保措施。要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重点予以关照。
——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切实做好当前救灾救助工作。在“两节”月份,要增加低保补差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发消费券,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有钱过节。
将“三孤”人员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据介绍,目前,我国农村有570万“五保”人员和数十万城市“三无”人员,孤儿近60万。“五保”集体供养标准全国平均为每人每年1968元,分散供养的为每人每年1518元,孤老、孤残和孤儿的供养标准普遍偏低。
2009年我国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凡社会捐助给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的款物,各地一律不得转冲抵消财政资金;坚决纠正以低保代五保的做法。此外,要资助“三孤”人员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将他们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坚决消除“三孤”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的现象;将“三孤”人员住房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要改建、扩建和新建福利院和敬老院。
各地要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特殊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方案有望明年出台
目前,全国有重点优抚对象610多万,明年,中央将努力提高优抚群体生活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各级民政部门将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
据介绍,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和条例有望明年出台。民政部要求各地积极引导和创造条件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保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和条例的顺利实施。
对优抚医疗保障政策,我国将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逐步实行全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和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对复员退伍军人“五项政策”要坚决执行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