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果断采取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扩大内需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争取到更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已争取到农林水、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城建项目、工业结构调整、高技术产业化、服务业发展等7个方面国家、省项目建设资金4.3亿元。为确保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洛阳市贯彻落实国家新增1000亿元建设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