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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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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作假将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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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统计作假将受惩处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 刘铮 周英峰)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13日透露,将尽快制定并颁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其配套的实施办法。据悉,2008年,全国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73万余起。

  目前,统计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了预防和惩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制度。国家统计局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统计法草案的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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