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出资人:
根据2005年12月订立的《委托代理出资协议书》第六条“出资人会议由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在集团公司股东会召开五个工作日前,先行主持召集出资人会议”的约定,代表人特以公告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1.定于2009年2月20日上午9:30在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资人会议;
2.会议内容:决定各位出资人持有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统一由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托管(已经进行处分的除外);
3.如本人不能参加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出资人代为出席会议并授予表决权;如出资人既不本人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出资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则按照有利于出资人的原则直接进行转委托。
敬请出资人相互转告本通知的内容。
出资人代表:黄一飞 晁 鲁 高贵义
高云建 雷通洲 陈涛等
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