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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综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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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醉酒驾驶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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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2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举报醉酒驾驶奖200元
举报酒后驾驶奖100元
警方出资5万鼓励群众举报,时间:即日起至23日
  本报讯 有心的市民请注意:举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能为道路交通安全作贡献,还能够得到奖励!

  为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此次查禁行动的浓厚氛围,昨日,市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23日,拿出5万元对举报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查证属实的群众予以奖励。

  市交警支队举报电话为:63227360。群众拨打电话举报后,接线人员会认真记录举报内容,并记录举报人联系方式和详细通信地址,以便查证属实后给予奖励,同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对举报人举报的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接线员将立即通过电台或电话通知交通违法发生地交警大队予以查处。事发地交警大队要迅速组织警力进行查处,在处理完毕后,要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支队反馈。

  奖励标准为:举报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的,每起奖励200元;举报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以及机动车使用套牌、假牌、假证的,每起奖励100元;举报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酌情奖励50元~100元。

  市交警支队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受理举报,不得推诿扯皮;对举报群众当奖则奖,确保奖励到位。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张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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