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元宵节的临近,放“孔明灯”逐渐成为广大市民祈愿、消遣的一项活动。望着写满心愿的“孔明灯”缓缓升空,在欢呼的同时,有几人想过它的危害?我市明确规定,即日起,杜绝各单位有组织、大规模施放“孔明灯”。市政府同时要求消防部门联合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孔明灯”又称“许愿灯”,是以固体酒精等燃料为热源,加热纸质筒形灯笼内的空气,产生浮力后,可随风飘荡的空飘灯笼。施放过程中,受到风速、气流等的影响,底部带火燃料易泄漏或引燃纸制灯罩,明火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区、油库库区、居民屋顶、阳台、草地、树木、垃圾堆等处,有可能引发火灾。
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1月31日发生死亡15人的重大火灾后,河南省消防总队下发紧急通知,明确要求禁止施放“孔明灯”。为此,市消防支队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建议禁止施放“孔明灯”。市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即日起,杜绝各单位有组织、大规模施放“孔明灯”。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白中初说,当前我市正处于干旱期,风干物燥,施放“孔明灯”无疑增加了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顾全大局,尽量远离“孔明灯”。
目前,市消防部门已联合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始清查制造、销售、施放“孔明灯”行为。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乔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