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常璐 桂涛 王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1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的“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中表示,今年中央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投入将达330亿元。此外,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作为地方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为完成今年工作目标,齐骥介绍了一系列主要措施。在资金保证方面,他表示,国务院文件已明确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渠道,包括地方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不低于10%用于这项事业等。
他介绍说,2008年全国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300多亿元,全国在建的廉租住房63万套。2009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新增解决26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约70%通过政府提供的实物房屋解决,其余部分仍要通过租金补贴解决。
齐骥还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搞一些试点,使得住房公积金能够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起到更加重要和积极的作用。试点方案出台后,对于各地区通过不同办法使公积金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作用的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态度都是积极的”。
在回答关于有些地方允许用公积金购车的问题,齐骥说:“我们认为不妥。因为公积金制度设计的本身是为了解决职工的购房所需,特别是它倾向于帮助中低收入的家庭来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不是购车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