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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专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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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政法》专刊
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为洛阳经济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围绕一个目标 深化三项活动
全力打造洛阳政法工作新品牌
为构建和谐洛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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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强化职能作用 深挖内部潜力
为洛阳经济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市司法局局长 王家贞
  市司法局在获得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的基础上,积极应对2009年的新形势、新任务,谋划提出了“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两个重点,强化五项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着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围绕争创“全国法治先进市”的工作目标,强力推进法治化建设。以“六类依法治理示范点”创建活动为依托,进一步强化部署,深入动员,营造氛围,提升层次,为明年实现创建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依托,健全组织机构,营造纵横贯通的“大普法”格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主要载体,创新方法,拓展渠道,推进精细化管理考核,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抓住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个工作重点,着力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大调解”意见文件,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并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民调员调解技能培训,全方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切实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法律援助作为新时期的“和谐工程”、“民心工程”,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每名律师每年至少办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全面推行案件当事人监督卡制度、办案质量评估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当事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满意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出对特殊群体的上门服务、绿色通道,贴近群众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强化监所安全、对外宣传、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工作。一是围绕监狱劳教安全稳定首要责任,加大安防设施投入,强化一线警力配备,监所一线警力达到80%以上,构筑狱所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健全安全工作“领导责任、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四项机制,确保持续安全稳定。二是围绕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知名度,进一步整合宣传力量和资源,主动策划、组织一些题材重大、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力争宣传稿件上大报、上头版,形成有规模、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工作格局。三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基层矛盾纠纷解决、重大经济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强化法律服务管理职能,全面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涉黑”四类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全面推行案件质量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法律服务的公平性和公信力。四是围绕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执行力,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健全完善科学的考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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