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关键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全面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洛阳,实现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市检察院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眼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清今年工作的思路。2009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一个目标(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突出一个中心(全市工作大局),抓好四大亮点(关注和服务民生、构建职务犯罪大预防格局、推进公诉制度改革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实施五项工程(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文化育检、科技强检),加强五化建设(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一体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现五个适应(努力提高队伍专业化素质与检察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执法规范化程度与民主法制建设要求相适应,管理科学化层次与促进检察形象提升相适应,保障现代化水平与日益繁重的检察业务工作相适应,检察工作整体局面与洛阳在全省的地位和人民群众期待相适应)。
第二,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案件高发势头。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促进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加强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研究,确保政策的正确落实。
第三,着眼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决查处影响洛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处关系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处司法腐败案件。同时,正确处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严格执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关系、打击犯罪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关系、树立大预防理念,实行大预防战略,构建大预防格局,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第四,着眼于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要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突出抓好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重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敢于提出监督意见,并加强跟踪监督,敦促纠正违法。
第五,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要严格落实双向承诺、检察长接待日和信访案件责任倒查等制度,严肃查究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办案责任人。要加强涉检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工作,坚持主动下访、带案下访,努力把涉检信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
第六,着眼于检察工作再创新局面,积极推动各项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一是对省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二是巩固已推行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机制、双向承诺制等创新成果。三是按照司法规律积极探索建立以公诉为中心、起诉指导侦查、侦查服务公诉的现代公诉制度。四是建立健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服务”五位一体的检察工作新机制。
第七,着眼于服务民生保障民利,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六件实事。一是建立视频接访系统。二是推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不诉案件被害人个案救助制度。三是完善涉检信访接访制度。四是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五是开展“阳光检务”活动。六是建立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限期答复制度。
第八,着眼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可靠的思想和组织保障。要集中时间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加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建立重大工作向市委、人大及时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检务督查机制,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严明、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