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教育部20日公布2009年拟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高校及专业,新增设44种专业。
在教育部20日下发的通知中,核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310所,专业点4.5万余个。
新增设的专业有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如都市园艺、公路工程检测技术;有高技能型的紧俏专业,如船舶电气工程技术、港口电气技术;有涉及人们生产生活的,如猪生产与疾病防制、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也有涉及社会公共服务管理的,如城镇艺术设计,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还有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应运而生的专业,如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社区矫正、拍卖与典当管理等。教育部规定新增专业原则上限定在开设专业的相关地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