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宁县人民法院档案员的岗位上,一晃十余个春秋过去了,我已深深地爱上了档案管理这一行,成了一名优秀的兰台人。
我初到法院时,正值县法院档案员空缺。在洛宁县老城那三间不足20平方米的破烂不堪的旧房子里,几个标着“忠”字的旧档案柜上落满了灰尘。面对这种状况,我没有犹豫、没有退缩,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工作,终于使原来让人们皱眉摇头的档案室变得洁净清爽,令人耳目一新,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档案不是历史,但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却是通过文字档案反映出来的。为了使档案的门类齐全完整,我在逐季接收诉讼档案的同时,不厌其烦地督促有关庭室将一些音像、科技等档案资料及时移送档案室;为了增强大家的档案责任心,我设计了档案移交登记表;为了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方便查阅,我根据工作实践,借鉴省、市及外地经验,创制出独特新颖、实用方便的管理制度与查阅方法,实行了严格的借阅登记制度和分类查阅卡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十余年来,我累计接待社会各界查档3.6万多人次,查阅档案4万余卷。通过档案,公安、检察机关抓获、起诉了一个个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过档案,帮助不小心丢失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重新找到了法律依据,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每每想起这些,我都倍感欣慰和自豪。
从事档案工作以来,我没有查办大案时的喜悦和激动,也没有审判台上的庄严与神圣,有的只是写不完的卷宗目录,填不完的档案卡片,找不完的档案资料,但我愿做一辈子档案员,默默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我们崇高而神圣的审判事业!
洛宁县人民法院 张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