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朱国祥)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根据有关要求,我市完成了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工作,并通过省有关部门验收,新土地基准地价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我市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指,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内,设定开发条件下,同一用途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其中土地设定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暖及土地平整。
调整后的土地基准地价显示,市区国有土地共分七类,分别是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每类用地又根据土地级别有不同价格标准。例如住宅用地的一类土地为每平方米2400元,最低的六类用地为每平方米375元;工矿仓储用地的一类土地为每平方米690元,最低的四类用地为每平方米345元。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负责人昨日介绍,此次公布的市区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与上轮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扩大。本次更新的定级估价范围东至白马寺镇、西至310国道与中州西路交会处以西3000米处、北至连霍高速公路(洛阳机场以北)、南至龙门石窟,包括高新区和洛阳新区,总面积约427.4平方公里。二是土地价格种类有所增加。除保留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外,本次调整还增加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4个价格种类。三是地价水平有所上升。从总体来看,住宅、商服用地较上轮地价增加约15%左右,工业用地总体上与上轮持平,但工业用地末级地受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影响,每平方米由225元上涨至345元,增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