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司法局把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近日,洛阳市司法局下发《洛阳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该方案的下发,标志着我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全面启动。
《方案》要求,我市法律援助范围除城市和农村低保户等经济困难群众外,凡是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都可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
该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向市政府汇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争取政府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和领导。二是要求各县(市)区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室的软硬件建设,认真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与咨询工作,凡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保证做到“应援尽援”。三是要求各县(市)区要在电视台、电台播放法律援助专题节目,在远程教育网络上播放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宣传光盘,在各村(社区)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并印制《洛阳市法律援助指南》、《农民工法律援助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向人民群众免费发放。四是充分利用律师资源,明确规定每名律师每年至少办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并在市区1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方便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五是加强与信访、法院、仲裁、建设、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能够及时移送办理。六是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要求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团和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专项服务机构,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无需审查经济困难证明,一律免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七是加强对市(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全面推行案件当事人监督卡制度、办案质量评估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提高当事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满意度。
此外,市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年底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表彰一批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