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关于切实做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的意见》(洛组〔2009〕17号)精神,现就此次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名额
选调对象为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年龄为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选调名额共200名。
二、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调。选调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基本结束。
三、分配安置政策
被录用的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按照有关规定分配到我市缺编的乡镇工作。
详情可登录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洛阳党建网www.lydjw.gov.cn查询:1.《关于切实做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的意见》(洛组〔2009〕17号);2.《关于200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的通知》(洛组通〔2009〕12号)。有关报名表格可从洛组通〔2009〕12号文件附表部分下载。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