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王川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职的我市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等,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代表法》、《公务员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称,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拟任职人员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更好地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巡视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