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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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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5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政府出资奖励技术进步
我市将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单项最高奖励达5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孟山 通讯员 李鸣柯)本月初,市政府出台《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由市财政出资,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先进单位进行重奖,奖励标准5万元起步,单项最高可达50万元。

  技术创新是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核心。此项奖励措施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主动承担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和市场主动权。

  《奖励办法》由市质监局起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建立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奖励50万元;对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

  二、对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围绕洛阳企业生产的产品新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产品标准,经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批准发布,并作为首家起草单位的,按发布标准数量,每个标准分别奖励30万元和10万元。

  三、被授予国家标准化单位的企业,政府奖励5万元;成功申报洛阳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单位,经国家批准后奖励10万元;承担国家标准化科研项目或国家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单位,每个项目奖励(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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