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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5 月 20 日 星期    【打印】  
加大司法保障力度 服务洛阳经济发展
市中院院长王树茂走访企业院所等听取意见建议
  本报讯 为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高审判服务水平和实效,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5月6日至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带领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洛阳卷烟厂、中铝洛阳有色院、洛阳银行等10家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进行走访。

  王树茂深入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改制重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劳动仲裁纠纷、合同签订与履行、纠纷发生后司法管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法院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与各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讨论。

  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王树茂要求法院有关人员认真梳理,主动查找法院工作在服务企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和完善具体的法律服务措施,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应对新情况和新变化。他强调,对涉及民生利益的案件以及与申请执行人自身生产、生活、经营保障密切相关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加大对当事人诉讼指导力度,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让经济确有困难、诉讼经验和能力欠缺的弱势企业打得起并打得赢“官司”,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过程中要注重企业的承受能力,做到“变思路、留出路、给活路”,积极谨慎地采取查封、冻结、罚款、拘留等财产和人身强制措施,妥善保护债权、债务双方的合法权益,力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立民事案件速裁与注重调解相结合机制,强化调解功能,对暂时资金周转不灵、尚有后续发展潜力和偿债能力的涉案企业,应尽力做好调解结案工作,维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对企业裁员、破产歇业、减薪欠薪引发的劳务、债务案件,要注重职工权益保护,立足调解,避免扩大激化矛盾,导致群体性和恶性事件发生。

  他最后强调,要学习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法院深入企业调研、开展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规范法律合同文件等工作,提高法院精细化服务水平。                (赵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茂深入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赵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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