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市桥梁管理,确保桥梁使用安全,美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于6月5日至7月25日,对全市城市桥梁进行安全检查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桥梁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的范围
城市区内正在使用的桥梁。重点整治牡丹大桥、王城大桥、洛川高架桥、天津路八一桥、王城大道陇海立交桥、定鼎北路陇海立交桥、衡山路陇海立交桥、开元大道焦枝铁路立交桥、龙门大道关林地下人行通道。
二、桥梁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
对桥梁进行安全排查和技术检测,对发现的病害进行加固处理;拆除桥下违章建筑和危及桥梁安全的附属物;按照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和配套设施完善功能的标准对桥下及周边进行综合整治。
三、桥梁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的方法
安全检查由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桥梁违章建筑拆除按照“辖区负总责和谁建设谁拆除”的原则,由各城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违章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于6月20日前将各自的违章建筑和危及桥梁安全的附属物自行拆除,并清理完毕,恢复原貌;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违章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