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全市基层综治网络的逐步健全,我市今年前5个月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1.3万多起,全市第一季度刑事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4%,治安案件发案率下降10.1%,让群众有了一种看得见、信得过的平安之感,初步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既定目标,基层综治网络也日益成为服务群众的第一级平台、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平安创建的重要阵地。
今年以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连维良提出的“誓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带领和指导全市政法综治部门和其他综治成员单位,以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以完善基层综治网络、解决群众日益增长的平安和法律需求为突破口,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鼓励多元投入,把综治组织建到村组,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在家门口,让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感受平安。第一季度全市群众安全感指数达到93.56%,为全市平安建设赢得了广泛、坚实、可靠的群众之基和力量之源,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
平安建设有着广泛的外延和深邃的内涵,不仅仅体现在发案下降了多少、破案上升了多少,更多的应该是建立距离群众不远、渠道畅通、网络健全、主动负责的为民服务机构,最大限度使民生得到重视、期待得到回应、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让群众有更深层次的安全感,也就是说先有信任感,才有安全感和满意度。基于这种认识,市政法综治部门迅速作出决策,把健全基层综治网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为2009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亲自给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写信,要求站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基层综治网络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给予重视和保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尤清立带队深入到16个县(市)区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指导,为基层综治网络建设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论证和准备工作,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综治网络,使群众的各种平安需求、法律诉求随时、就近都可以反映和解决,取信于民,进一步夯实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
——全市179个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综治中心,选配、高配综治中心主任和专职副主任,辖区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土地等有关部门派员进中心,对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共同“会诊”,集多方之力将矛盾化解在乡、村,稳定在当地。有的县区还探索律师进中心,为信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嵩县阎庄镇的综治中心还开辟了平安创建网,把群众的各种诉求办理情况在网上公布,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做法得到了省综治委的肯定。今年以来,全市乡镇(办事处)综治中心为群众调处矛盾纠纷2800余起,调成率达90%以上。
——在全市农村建立3004个民调组织,选用1.2万余名民调员,及时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为保证这项措施的有效实施,市委、市政府专门下文对民调经费予以明确和保障,市财政每年拿出40万元,对民调员进行补贴补助。上述措施,有力地调动了基层民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市民间矛盾纠纷演化为治安刑事案件的数量、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民间矛盾纠纷第一选择的比率明显上升。
——在全市67个治安复杂区域设立平安建设服务官。这些服务官都是公、检、法、司的副县级领导,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指导协调能力,每周一次到分包区域,听取群众意见,帮助、指导这些区域改善面貌。
——把全市1080名平安建设协管员分到198个社区,依托警务室,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巡逻防范、纠纷调解、入户走访、重点帮教、法制宣传等基础工作,推动平安建设在基层社区的深入开展。
——借鉴奥运和洛阳举办世界邮展经验,准备在下半年从洛阳各大院校中首批组织240名大学生,作为“平安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近群众,开展平安宣传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平安创建、感受平安创建、参与平安创建、共享平安创建成果。
——开展平安建设“五进”活动,使综治网络向各行各业广泛延伸。市综治办在广泛征求各行各业、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把平安建设向家庭、向医院、向企业、向学校、向景区延伸,特别是结合洛阳是工业城市,大中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特点,按照中办[2009]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探索对企业实行“企业治安法人负责制”,在企业建立综治组织,及时为企业、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平安保障和法律服务。
——基层政法综治部门普遍开展“大走访”活动,通过上门入户方式,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里,把平安和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公安机关开展了“警民一家亲,万人大走访”活动,为群众办了大量的好事、解决了诸多难事,进一步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法院系统转变观念,变坐堂问案为主动下访,重点解决“案结事不了”问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司法部门开展了上门为群众送法律资料、送法律咨询、送援助服务、送法制宣传活动;检察系统开辟绿色便民通道,在县(市)区、乡、村三级设便民服务点,确保群众的各种诉求有渠道、有机构、有人员接待解决,收到了良好效果。《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河南日报》等媒体都对此进行了报道。老城区综治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对辖区群众逐户走访,让群众切身感受政法综治部门的诚意,感受党委、政府的温暖,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加强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四级巡防体制,加强人防的同时,全市还大力推进技防建设,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在全市974个居民小区、繁华街道、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案件高发区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安装监控探头8489个,在全市2438个村安装了适合不同农户需求的“气死贼”、“电子狗”、“平安大喇叭”等价廉实用的技防设施,在发现犯罪、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孟津的人防,就是公安民警带领巡防队伍,通过长年坚持在入境处设立治安卡点、在主要路段巡防、深入各村开展矛盾排查化解的做法,使命案由2004年以前每年十几起,下降到连续4年每年不超过4起,其经验曾在《河南日报》、《人民公安报》上报道;老城区多功能、全天候的技防设施,在查获现行犯罪中显示了巨大的威力,2008年以来,已经通过监控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00名,从中破案近300起,效果十分明显,省综治委、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他们的经验。
(刘雅丽 莫承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