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专级离休干部)孙洪之同志因病于2009年6月1日不幸去世,享年85岁。
孙洪之同志1924年7月20日出生于山东省乳山县,1946年4月参军,194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4月至1949年7月任华东野战军战士、排长、连长。1949年8月至1955年7月,先后任陈留专署公安处科长、考城县公安局长、开封电厂保卫科长。1955年7月至1956年12月任洛阳市公安局八科科长,1956年12月至1970年7月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1970年7月至1973年7月任焦枝铁路建设二师办事组副组长、洛阳市城建交通局核心组成员,1973年7月至1979年1月任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1979年1月至1983年8月任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