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鼓励开发建设商务楼宇。开发单体商务楼宇面积5000m2~10000m2的(含5000m2),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奖励;10000m2~20000m2的(含10000m2),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奖励;20000m2~30000m2的(含20000m2),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奖励;30000m2~40000m2的(含30000m2),给予每平方米40元的奖励;40000m2~50000m2的(含40000m2),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奖励。开发复合型商务楼宇的奖励标准按开发单体商务楼宇奖励标准减半执行,实际商务面积在10000m2以下的,按每平方米10元标准奖励。
2.鼓励企业(含总部型企业)入驻商务楼宇。对注册入驻商务楼宇的企业,从申报纳税之日起年度内纳税区级留成10万元以上的,区政府按其当年纳税区级留成的20%予以奖励(不含房地产企业),从第2年起,每年按其当年纳税区级留成比上年增量部分的30%予以奖励(不含房地产企业)。
3.鼓励物业管理公司为楼宇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对积极支持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配合乡、办事处开展工作且楼宇入驻企业对其服务质量满意度较高的物业管理公司,结合其所在楼宇创造的区级税收贡献大小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和1万元。
——摘自《中共涧西区委 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