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城区南大街步行街南段,路面坍塌形成了一个大深坑,4个多月过去了,“坑”了不少人,至今仍没有修复。19日,本报再次对此事作了报道,结果还是“部门莫衷一是,问题再陷‘泥潭’”!
听听各相关部门的说法,理直气壮,“这事与我无关”!真乃是:你无关,他无关,群众意见放一边;公有理,婆有理,群众利益无人理。
也许,各相关部门有“不管”的理由,也有“管”的难处。问题摆到桌面上,这些原因可能有理有据,合情合理。但是,不就是一个坑吗,4个多月过去了,都一直“摆不平”?更何况群众还反反复复地反映。有人问得好,如果这个“大坑”能收费,各部门会不会避之唯恐不及?
该办不办,叫推诿;该你办的推给别人,叫扯皮。如此习气,似乎成了一些职能部门应付上级、糊弄群众的“杀手锏”。为啥?能推能不推,推了便也白推;能拖能不拖,拖了便也白拖。我们有层层的公务人员问责机制,但真正“撞在枪口上”的都是一些大事,类似上述的“小事”被问责的少之又少。如此,推诿扯皮怎能消除?
小事虽小,却和群众的关系最近,也最能体现政府的形象。刹住推诿扯皮,说一万次不如拿出一个实际行动——严格问责:该你办的事,推给别人,就会推出麻烦;不该拖的事,你一拖沓,就会拖出责任,吃不了兜着走。如此,不信还有人悠悠然推诿着、扯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