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播放】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6日公布了2008年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有细心读者从公开数据中发现,一个编制为72人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每年从增值收益中扣除的管理费超过2000万,而管理费用列支的则是公积金中心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保守估计人均超过27万/年。 (6月18日《京华时报》)
尽管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在回应中坚称,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资参照公务员标准由市政府统发工资,月薪不超过4000元,但这番辩解既牵强又苍白——如果不是用于畸高的年薪,那么,这2000万究竟是如何被分割的?若以人均月薪4000元计,27人的总年薪不过130万,那么,剩余的1800多万哪里去了?显然,拿这样笨拙而又不能自圆其说的辩解应对舆论质疑,真是侮辱公众的智商。
公积金姓公,是公民交付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共资金,善待它,让其增益,是其基本伦理,而不能把它当作唐僧肉,恣意蚕食,甚至鲸吞。
当务之急最需要做到的就是,我们的钱不能由那些管理部门做主,如果确乎需要由相关部门代为管理,也要让公众有机会加以监督。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督方式,相关管理部门最明智的回应方式应该是巨细靡遗地公开所有的管理支出。公众有知情权,他们有权利知道这些钱到底是不是花在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上,有理由知道账面的明晰,知道款项的来龙去脉以及具体走向。(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