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洛阳新区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位 置
面积
( m2 ) 用途
TDJYX-2009-16
永泰街以西香山路以南
40000 商服兼容居住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元/ m2)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不低于3.5
1207.5
商服40年 2000
不高于4.0
居住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6日至2009年9月2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8月6日至2009年9月2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须在2009年9月2日17时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9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09年8月26日9时至2009年9月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三)本次出让土地中的地面层应无偿永久地作为公交停车场使用。
(四)竞得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土地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一年内完成总投资额的25%以上,而且土地开发面积达到1/3以上,开工两年内按照经批准的规划完成全部建筑的主体建设,开工三年内该宗地建设项目竣工。
(五)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
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凯旋东路26号1楼东厅
联系电话:0379- 63238336 63305709
联系人:樊国强 温晓非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