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同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结识一个同学叫乔治,其时,他正在专心攻读法律,一心想做一名律师。他的学习、生活费用主要来自他的妻子丽莎。丽莎娇小玲珑,深爱着乔治,她全力支持丈夫的学习。在妻子的帮助下,乔治顺利地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取得了律师证书。
乔治进了一家全国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当了一名律师,丽莎还沉浸在丈夫成功的喜悦中,她哪里知道,丈夫乔治对她一向就是利用,并没真正爱过她。他在工作中结识了另外一个女人,他便向丽莎提出了离婚。
丽莎非常气愤,但又无可奈何,不爱了,婚姻也就没有了继续下去的理由,她只得和乔治去办离婚手续。离婚时要办理财产分割,但是,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分割起来非常简单。但是,丽莎向法官提出,他们虽然没有物质财产可以分割,但是乔治取得的那张律师证书有着她的艰辛付出,按照法律规定,这张律师证书应当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理应为他们共同拥有,而不能仅仅是乔治一个人拥有。法官想一想觉得丽莎的诉讼请求有道理,最终法院按照丽莎的诉讼请求作出了判决:律师证书是乔治和丽莎的共同财产,为双方共同拥有,证书保管在丽莎手中,如何分配使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朋友说,在美国,各类离婚案件的理由稀奇古怪,法官判决这一类案件也是花样百出,有的判决确实有点异想天开,但是细细琢磨也还真合情合理,确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