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山东昌乐县城关街办东南村的6位六七十岁的老人,最近在天涯论坛上发帖《悬赏五百万征清官除村霸》。帖子称,2000年该村村民因不满村委会20年的财务账目不公开,要求清查村账。经查发现村干部们侵占集体财产5000多万元,但多年上告,均未有处理结果。老汉们表示,谁能帮他们讨回5000万元,就提供500万元悬赏,此举也得到了1020名村民的签名允许。
(8月5日《广州日报》)
江湖式反腐走俏是法制之失
稍微有点文化的人都知道,在法治社会是不能靠清官的,公民维权也好,反腐也罢,直接找职能部门依法办事即可。清官是过去人治社会的产物,盖因当时法制阙如,官员办案全凭良心行事。现在是21世纪了,按说法制更加健全,但为何还经常有群众发公告寻找清官?笔者琢磨这应该不是他们不懂法律,没准儿正是他们太懂法律呢!
正当的反腐途径不畅,才使得江湖的手段在民间走俏,才使得江湖手段花样不断翻新。对于这种不正常现象,我想再次强调,它并非讽刺法制本身,实乃控诉那些有法不依的官员。如果说非得从法制上找原因的话,那就应当将问责官员的法制好好健全一下。 (椿 桦)
悬赏清官是对法制的反讽
我们今天也正俨然进入一个不要“清官”的时代。一个证据是,民众传统观念中的“清官情结”受到舆论口诛笔伐。批评者大体都认为,要用法制思维取代“清官情结”。因为看起来,法律制度是比清官的个人品行更靠谱的东西。这自然不错,但我们也该留意到一个情形:法制那么好,为什么残留人心的清官情结总挥之不去,反而时时死灰复燃。
没有承担青天使命的制度与机制,清官始终是可遇不可求的。对于农村社会而言,缺乏真正民主的、有效的、以村民共同体自治为基础的村民自治,始终是一个最严峻、最根本的问题。 (耕 身)
悬赏征清官的500万元谁也拿不走
黑发人成了白发人,终于下决心到网络上来吸引眼球,期望用眼球的力量,去压垮路障。而这并非今后解决基层矛盾的主渠道,但有它在,可以对那些传统的“正常渠道”形成积极的制衡与促动。
其实,这500万元谁也拿不走。因为这事的结果无外乎3个:一是网上热闹一阵,最终没了下文;二是有关方面介入,查出事实并非老汉们所讲;三是查了个水落石出,老汉们成功追回5000万元,但有能力解决此事的,绝不可能是某个人、某个“清官”。试想,司法机关或积极的行政力量,怎可能派个代表来拿这500万元赏金呢?
网络可以激发理性的监督,也可能制造过于感性的声浪,进而干扰司法。这一点值得警惕和规避,但也不是从根本上将老汉们的举动斥为“不走正常渠道”的理由。
(杨 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