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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检察院三举措打造“亲民检察”
强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引领嵩县检察科学发展
重拳出击
严惩赌博犯罪
“大走访”情意绵绵暖民心
在激励中跨越,在跨越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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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搭建亲民平台 树立亲民形象 落实亲民理念
宜阳县检察院三举措打造“亲民检察”
  宜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赤炜(左二)深入农村调研。
  群众向宜阳县检察院送锦旗。
  “作为检察机关,光有公正执法的热情还不够,还要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要在工作和办案中,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让人民满意。”宜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赤炜如是说。近年来,宜阳县检察院致力于探索亲民、便民的工作方式,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搭建亲民平台、树立亲民形象和把亲民理念落到实处三项举措,倾力打造“亲民检察”形象,在日常工作中体现出亲民之念、爱民之心和为民之举。

  搭建平台,

  架起亲民检察的连心桥

  “我们在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检察院,检察院的干警就是不一样,他们对俺就像亲人一样!”这是刚刚走出检察院大门的一位老汉的由衷感慨。

  事情是这样的,宜阳县检察院为了方便群众举报和咨询,在控申举报大厅的基础上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借助这一平台,许多群众来检察院申诉、求助。这位老汉就是该院便民服务大厅成立后的第一位来访者,他反映的问题本不属于检察院管辖,但是该院干警还是耐心地给予解释,并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帮他解决了问题。

  为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百姓,宜阳县检察院创新执法为民的工作模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在全县17个乡镇成立了“检察工作进乡村”工作站,通过这一平台,疏通了“亲民检察”的“快速通道”。该院划分9个工作组分别到全县17个乡镇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确定每月15日和25日为“检察干警下乡工作日”,深入农村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解决民忧民难,为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方便。近年来,他们已接待群众200余人次,受理法律咨询170余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6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小小工作站,在检察官和老百姓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解决矛盾纠纷,

  树立亲民检察形象

  今年3月,宜阳县检察院干警在检察工作服务站下访时,听赵堡乡马河村村民张某反映,该村村委会违规向他们收取花生良种推广费用。尽管此事不属检察机关管辖,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于是向检察长刘赤炜汇报后,控申科干警迅速深入该村进行实地调查。原来宜阳县农业局等部门为落实上级扶贫项目和惠农政策,确保农民种植的农作物能够增产增收,到部分乡镇免费推广优质花生品种,而乡镇又把这一任务压到村里,赵堡乡马河村村委会怕群众对优良品种不积极播种,影响乡政府既定目标,就违反规定,按照出土花生验收合格后每袋30元的标准,强行收取村民2500亩花生种子的押金共计7万余元。该村村民认为村委会此举是变相收取推广费用,增加农民负担。在全面了解事情真相后,该院一方面向群众做出解释,消除不应有的误会,另一方面对村委会不计后果强行收取村民押金的错误行为,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并派出干警现场监督,将收取的押金全部退还村民。检察机关高效公正的办案做法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依法查处案件,

  将亲民检察理念落到实处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执法办案的最终目标,要求干警自觉地把“亲民”检察理念融入检察工作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让群众满意。

  2009年3月,该院干警无意中听说,宜阳县城某商业小区出售时,没有征收房屋维修基金,导致部分业主因房屋漏雨长期得不到修缮而怨声载道,甚至有一部分业主还打算到上级政府上访。宜阳县检察院反渎局的干警听到此事后,职业的敏锐感使干警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渎职案件,按照财政部、建设部的规定,商品房出售时房管局应当征收房屋维修基金,用于修缮楼房的公用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该院立即派出干警深入实地调查取证,查明房管局有关人员滥用职权,不仅此商业楼未征收维修基金,而且全县绝大部分的商业用房都未征收维修基金,导致上述事件发生。宜阳县检察院遂对有关人员进行立案侦查,并责成房管局向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房屋维修基金。该案的办理不仅使该小区业主房屋漏雨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而且解除了很多商业用房存在的矛盾隐患。一些房屋业主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纷纷向检察院竖起了大拇指,他们说:“检察院把我们群众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     (宜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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