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8月24日电 (记者 程士华)24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光全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周光全曾先后担任安徽巢湖行署专员、巢湖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等职务。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周光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410多万元人民币、8万多美元、4万多元购物卡(券)、纪念币、手表等,另有240多万元人民币、7万余美元、9万多元港币、4000多欧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周光全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成立。鉴于周光全能够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赃款、赃物,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周光全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压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