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410300110054555, 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或华越公司)的股东已于2009年8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依法作出解散本公司的决议,并在2009年8月28日的临时股东会议成立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本公司债权人可以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别提示: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
申报债权的方式:
一、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债权证明材料向公司申报的:
1.联系人:同晓燕、焦丽清、黄立淳
2.联系电话:63346890、63346871
3.申报债权地点:洛阳市王城大道38号,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华越公司财务部
二、以特快专递方式申报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债权有关事项的说明(债权人身份,债权发生的因由、债权发生的时间、拟申报债权的金额)2.债权证明材料 3.邮寄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71000
联系人:同晓燕、焦丽清、黄立淳
联系电话:63346890、63346871
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华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