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博物馆新馆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20名。
一、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综合能力强,热爱文博事业;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3.身高:男173厘米以上,女163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较佳;
5.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一定外语基础或有艺术、演讲特长。
二、招聘方法
经初试、笔试、复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
三、工资待遇
讲解员与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人才派遣形式到洛阳博物馆工作,试用期为二个月,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月工资1500元。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
2009年9月11日至2009年9月13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3:00至6:00
五、报名地点:
洛阳市文物管理局一楼 学术报告厅(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32号)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招聘详情和下载报名表格,请登录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
咨询电话:0379-65156375
洛阳市人事局 洛阳市文物管理局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