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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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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环保暗访
监督工作制度
我市严治“节日病”
昨日天气反常
风雨冰雹突降
节日坚守岗位
加快建设步伐
嵩县第六届
金秋旅游节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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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回族区荣获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洛单248”亩产 超90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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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0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严治“节日病”
凡公车参与旅游、结婚、钓鱼的,一律按不低于出租车收费标准向车辆使用人收费
  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杜绝奢侈浪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的发生,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我市组织开展多项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整治“节日病”。

  10月1日、3日,记者随市廉政办暗访检查组在市区各主要道路、高档酒店等处,对大操大办婚礼、公款吃喝以及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进行暗访。暗访检查组对过往九都路、王城大道、中州路、解放路、定鼎路、凯旋路等主要道路的车辆以及在部分酒店等场所前停放的车辆进行了录像、拍照。

  根据要求,今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廉政检查主要查处下列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代币券(卡)行为;公款大吃大喝及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用公车赴外地旅游、结婚、钓鱼等公车私用行为。

  市廉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节后经过有关部门核查,对涉嫌违规的公务用车,将按管理权限由市、县两级纪委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处理。公车参与旅游、结婚、钓鱼的,一律按不低于出租车收费标准向车辆使用人执收车公里费(每日每车的燃油、过路费、租金等不低于1000元),责令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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