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争执中持刀刺死他人的犯罪嫌疑人于先被公安机关逮捕。这起因婚外恋引发的惨剧,让人难以释怀。
41岁的于先是嵩县城关镇村民,生活较为安逸。2006年,他与同村23岁的已婚女子王丽产生婚外情,难以自拔,最后双双私奔。
王丽的丈夫吕均得知妻子与于先有染后,感觉自己受了奇耻大辱,扬言见了于先“非得毁了他”。此话传到于先耳朵里,他害怕吕均万一真的做出什么不测之事,便主动托人说和,并分两次付给吕均4万元钱,以作为对吕的精神赔偿。两人达成口头协议:以后井水不犯河水。
于先付给吕均4万元钱后,得知吕均已有新的女友,认为吕均再也不会干涉他了,便毫无顾忌地和王丽来往。然而,得到4万院钱的吕均并没有就此罢休,又多次找到于先,干涉他和王丽来往,并警告于先“若不听劝,见一次就打一次”。此后一段时间,二人多次碰面都发生争执。后来,吕均又向于先索要20万元现金,于先坚决不给。在几次经人说和均无效果的情况下,吕均多次寻找于先“算账”。于先避而不见,并买了把匕首随身携带,以防万一。
今年9月15日晚8时许,于先驾车和王丽一起回家,与同样驾车的吕均相遇。吕均下车站在于先车前,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打斗中,于先数次被吕均用木棍打倒在地。于先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照着吕均的胸部连刺数刀,见吕均倒地后,仓皇逃离现场。吕均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嵩县警方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县公安局领导带领刑侦及技侦人员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组织100余名民警分赴20多个卡点搜查。9月17日早上7时许,民警终于在嵩县德亭乡黄水庵村一矿山废弃洞内将于先抓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松安 实习生 吴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