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玉杰)上完网后身无分文,破门进入烧鸡店后盗得1.7元,被巡逻民警逮个正着——王某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0日凌晨1时43分,涧西区长安路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陇北一路时,发现已经打烊的王家烧鸡店内有一个黑影。民警立即过去查看,看到烧鸡店的防盗锁已被破坏,店内不足3平方米的地方,一名身穿深色外套、蓬头垢面的青年男子龟缩在角落里。
经审查,该男子姓王,19岁,宜阳县人。王某交代,他今年7月来洛阳打工,一直没有找到正式工作。9日晚上完网后,他感到饥饿却又身无分文,随后来到陇北一路的王家烧鸡店实施盗窃。在踹开烧鸡店防盗锁进到店内后,他却没有找到吃的,只从抽屉里翻到1.7元现金,正准备离开时,不料被巡逻民警发现。
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王女士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