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4日,嵩县木植街乡向6名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这些社会监督员开始履行职责,对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始后,该乡群众提出护林防火、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矿山安全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相对突出的问题。本着“边学边改、促进提高”的原则,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延伸监督触角,全面提升改进效果,乡党委、乡政府经过深入调查、反复酝酿研究,决定在全乡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监督员受乡人民政府委托,对全乡重点护林防火、卫生保洁、矿山安全三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各矿山企业大力支持和配合监督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员监督;天保站、新农办、安监办完善监督员日常履职工作制度,强化对监督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工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建立与监督员之间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为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财政所将监督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划拨各部门,并监督各部门专款专用,确保监督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罗孝民 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