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丹麦哥本哈根当地时间19日下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后闭幕。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哥本哈根协议》具体内容为:
气温升幅限制
全球气温升幅应限制在2℃以内。
法律约束力
文本无明确列明,但附件中建议应在明年底前就协议内容达成具法律约束力的条约。
对《京都议定书》存续问题无明确表示。
全球减排目标
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应尽快封顶,但无定下年限。
各国在2010年2月1日前,向联合国提出2020年减排目标。未提及2050年减排目标。
减排监察
所有新兴经济体必须自我监察减排进度,并每两年向联合国汇报。国际人员可以视察,前提是不损害国家主权。
资金
发达国家将在2020年起,向发展中国家及小岛国等提供1000亿美元援助。未提及资金来源及使用方向。
未来3年内发达国将提供300亿美元,其中欧盟、日本及美国将联合出资252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