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2版:要闻·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我市“十项规定”加强
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中航锂电 绿色能源让天空更蔚蓝
市精神卫生中心
新病房楼启用
3年建3桥 折射新区梦
市领导到汝阳调研
森林防火工作
洛阳水利勘测设计院 喜迎50华诞
涧西中水回用工程
每日10万吨污水“废变宝”
广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9 年 12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十项规定”加强
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讯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昨日中共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局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做到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对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必须按规定上交“581”廉政账户,也可上交市、县(市)区委,或上交本单位党组织。二、严禁借拜年、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四、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出国(境)旅游。五、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六、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收受贿赂。七、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借过节乱发钱物。八、严禁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九、严禁各种形式主义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十、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节日期间车辆管理规定,公务用车(除值班车外)一律封存,值班、接待车辆要逐级备案,并在节前逐级上报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及值班车辆备案报表。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63938257 12388;市廉政办举报电话:15837912345。     (纪伟)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