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12号1幢(共7层),房产证号为:X320833号。其中第一层从北至南第1至3间;从北至南4至5间,经河南省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驻法执字第6-6号)和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驻法执字第6-6号)已执行给刘冬梅、马平格所有。现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第41条之规定,将洛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第X320833号房屋所有权证中第一层从北至南第1至3间;从北至南4至5间房产公告作废。
洛阳市房产管理局